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标段二)(A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LDZB0704-A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标段二)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30000元
4、最高限价:430000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需求 |
1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标段二)(A包)项目 |
1项 |
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
10、包号:A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完成本招标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由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备查)。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3日17时00分截止,每天09时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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