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选聘境外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CQKHYN250607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选聘境外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项目(二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拟选聘一家境外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提供2025-2026年的法律服务。
2.2采购范围:对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日常服务项目范围,主要包括:
(1)业绩公告和定期报告合规性审阅及协助修改;
(2)临时公告(含股份交易、须予披露交易)的法律咨询及协助起草;
(3)常规企业管治工作所需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文件的审阅及提供合规意见;
(4)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变更及须遵守义务的法律咨询,协助准备必要的法律程序性文件,并对新任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香港监管机构要求的必要培训;
(5)公司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法律咨询、审阅及协助修改,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6)其他合规管治咨询服务;
(7)持续性关连交易(委托运行管理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持续关连交易、如发生)年度上限的协助厘定,公告及通函的协助起草及修改,协助联交所备案等相关事宜;
(8)专题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关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监管政策修改和规定内容的专题培训,对公司董监高每个服务周期内提供不低于2次业务培训)等;
2.3采购预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服务周期。
在服务期限内,如发生以下其他业务的按服务次数额外计费:
①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主要交易,经双方协商后按服务次数额外计费,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②昆明滇池水务公司已发生过的委托贷款合同续签每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经双方协商后按服务次数额外计费,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约14个月,即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30日。
2.6服务地点:香港。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2.8司法管辖权:双方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诉讼的提交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2.9标段划分:本次谈判采购只设1个标段。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经香港律师会注册或登记的具有从事香港法律业务的机构;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有效证明;
(2)获得行业管理机构的认可,可在香港律师会网站上(https://www.hklawsoc.org.hk/)查询到谈判申请人信息(需打印显示有谈判申请人信息的香港律师会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3谈判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在香港律师会注册或登记的律师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团队人员:谈判申请人须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拟派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拟派人员中至少包括有一名合伙人且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拟派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需提供香港的律师执业证(如有)。
3.5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6信誉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谈判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谈判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否则否决其谈判资格。
3.7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提供声明函)。
3.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谈判申请人,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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