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追缴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聚)招字第2025-047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追缴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聚)招字第2025-047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项目不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若无法提供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缴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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