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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湘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预算:3万元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磋商邀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局)决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2.采购预算及服务期限: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年,服务期一年。
3.项目内容与技术要求:为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后评估,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参与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中重大疑难和突发事件的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意见;
(3)协助对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
(4)协助审查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重大合同、重要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文书;
(5)根据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委托,代理所有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拟定答辩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出庭应诉等;
(6)参与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重大、疑难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讨论,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执法案件相关工作。
(7)协助对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进行法治业务培训;
(8)受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湘潭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且注册年限超过2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法律顾问执业单位应当具备不少于3名专职执业律师;
3.无违法违纪、无不良信用记录。
4.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7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止,每天9:00时到12:00时,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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