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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国邮政沈阳市分公司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 招标预算:45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5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 2025 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5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优选取具有资格的供应商,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 2025 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招标编号:BJCG-J-SYYZ02507008

 

3、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包括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2025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单件案件代理费用最高限价:《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沈律协字 [2015]6 号)的 40%,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预算:45 万元(其中法律顾问费用 1 万元/家)。

5、服务期限:1 年 6、入围数量:本项目入围 3 家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组织资格,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所提及的服务内容。

2.律师事务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税率为 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律师事务所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须提供 2024 年财务报表(至少

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4.律师事务所须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从事法律服务案例有担任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5.律师事务所须为本项目设置法律顾问不少于 3 人。团队人员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

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团队须配备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具备 5 年以上律师行业

服务经验(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服务,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投标单位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在沈阳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需提供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发票,购买人或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或承诺中标后 15 天内在沈阳市内建立办事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