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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单位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
  • 招标预算:4万元

一、服务地点为河东区。

二、服务内容:

1.设立法律咨询专线,接受甲方提出的法律问题,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

2.起草、修改或者审查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件;

3.接受甲方的委托,参与相关活动的谈判和决策性会议;

4.接受甲方的委托,规范编制外的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合同签署,协助甲方预防和处理工资报酬、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赔偿金、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

5.出现诉讼、仲裁案件时,向甲方提供诉前分析和咨询,并代写起诉状;

6.提供法律培训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每半年提供一次专题培训;

7.每月到甲方单位现场办公半天,为甲方人员免费提供个人及家庭方面的法律咨询;根据甲方设置课题需求,每两月为甲方上一堂法律讲座;

8.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非讼法律事务。

三、服务要求:

(一)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2.交付(服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或案件需要的地方。

3. 交付(服务)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授课、答疑,或按照案件需要进行调查、起诉或应诉等。

(二)费用及服务要求

1.代理仲裁或者诉讼案件,办理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免费收取(至少)五次;

2.考虑周全、可行性强,响应时间、问题处理和后续服务及时到位。

3.代理仲裁或者诉讼案件,办理标的额在10万以上的,按照《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规定的标准8折优惠起收取费用。

(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分阶段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合同价的20%;服务半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合同履约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因上级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实际费用根据合同总价/12×履约月数计算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

本次谈判收取合同金额的 10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下午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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