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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兆丰铝电公司电解铝分公司转移产能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三次)

  • 招标单位: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30万元

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转移10万吨产能到新建电解铝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谈判三次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140300

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转移10万吨产能到新建电解铝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转移10万吨产能到新建电解铝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二、采购编号:SC2025-J253C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电解铝闲置、低效产能整合工作,了解到东铝公司股权和债务比较复杂,产能指标被多家法院冻结,涉及专业性法律问题较多,而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无此方面的专业法律人员,需委外专项法律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2、服务期限:18个月。 

3、服务地点: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

4、采购限价:30万元

注:各报价人报价超过上述采购限价时为不合格报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五、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1)已在《华阳集团外聘律师备选库》备案。

(2)依法设立:报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报价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谈判单位缴纳社保人员;

(6)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12时至2025年7月23日12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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