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贵阳分行关于对公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充分发挥外部专业法律资源对于纠纷应对的积极作用,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不良资产诉讼清收质效,提高诉讼案件管理的专业化、高效化,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拟开展对公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现公开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为充分发挥外部专业法律资源对于纠纷应对的积极作用,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不良资产诉讼清收质效,提高诉讼案件管理的专业化、高效化,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拟开展对公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由外聘律师提供对公诉讼案件咨询服务、诉前清收服务、诉讼清收服务(含诉讼、执行等)。服务费用主要根据案件办理数量和现金清收情况据实结算。
1.2 律师资质要求
律师事务所必须具有稳定的律师服务团队,律师事务所推荐的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一经确定,后续未经兴业银行贵阳分行同意不得变更,具体提供服务的律师须满足如下条件:
1.2.1 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三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
1.2.2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金融法律事务;
1.2.3 职业道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1.2.4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态度良好。
1.3 律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1.3.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依法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通过年检;
1.3.2.最近一年(2024年)盈利水平较好,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3.3.具备2022年(近三年)至今与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分行级合作开展的包括但不限于普惠小微类、联保类、集团类等类型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作地点为贵阳市;
1.3.4.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在贵州区域综合实力较强,业界声誉良好。
1.3.5.不存在与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有任何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等问题。
1.3.6.该批案件管辖地均在贵阳市内,故为提高法律服务成效,律所注册地址必须在贵阳市内。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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