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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地铁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9万元

项目名称:深圳地铁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JFV-2025-FW1548

项目地址:深圳福田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项目行业分类 其他: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项目概况:深圳地铁拟于2025年开始申请注册10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具体发行时间以实际发行时间为准)。本专项法律服务为上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公告名称:深圳地铁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2025-07-19 09:00

公告信息:无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深圳地铁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FW-20250711-7920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19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含税价

* 是否缴纳保证金:不收取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线上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上递交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是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工期 (天):400

工期说明:自项目启动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为止

招标/采购范围:深圳地铁拟于2025年开始申请注册10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具体发行时间以实际发行时间为准)。本专项法律服务为上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资格条件:

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应当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统一备案系统进行备案。(1.提供中国证监会网站备案截图文件。(含首次备案和2024年年度备案文件)2.分所投标的,可提供总所资格文件。(仅此项可提供总所资格文件))

3、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3.1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同时具备: 1)具有社会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与投标人一致; 2)社会律师执业满5年; 3)2022年7月1日以来担任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律师项目负责人业绩至少 1 项。 

3.2团队其他人员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团队人员应同时具备: 1)具有社会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与投标人一致; 2)社会律师执业满2年; 3)至少2人以上(含) (提供材料:执业证书、合同复印件、拟派团队构成(列明项目负责人)等) 

4、参选人及选派的团队成员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处罚或通报批评。 

5.1参选人及选派的团队成员近三年以来(2022年7月1日)以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或通报批评。 

5.2参选人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参选人及其选派的团队成员参与本项目不违反有关律师执业的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比选。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提供材料:承诺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7-19 09: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10:00

质疑截止时间:2025-07-24 10: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5-07-25 1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5-07-30 10:00

开标时间:2025-07-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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