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拟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承接主体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服务费25万元/年。
三、服务内容及费用预算情况
承接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区财政局开展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政府采购基础法律服务
本项主要包括3项工作内容,预算18万元。
1.提供政府采购日常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就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法律事务和法律咨询进行法律风险的评估,提出法律意见及对策,并根据区财政局的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处理政府采购的投诉(举报、信访)等案件,预算17万元(包干价)。
(1)牵头办理政府采购所涉的投诉(举报、信访)等案件,做好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梳理、法律分析以及工作台账等必要工作,并在案件处理的每个环节向区财政局进行汇报,以供区财政局进行决策。
(2)针对政府采购所涉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配合区财政局组织调查询问、质证等工作,形成相关书面证据。
(3)针对政府采购所涉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配合区财政局对相关单位进行函证,协助甲方草拟书面文书。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实依据、审理审查情况等内容,协助区财政局形成处理调查结论,草拟投诉处理决定书、举报及信访回复等各类法律文书。
(5)相关案件作出处理调查结果后,若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助区财政局配合相关单位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工作。涉及代理行政案件的,另行协商签订代理合同的相关事宜。
(6)参与分析特定时间段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的共性问题,提出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
2.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针对全区采购人和区财政局内部工作人员开展4次法律及业务培训,预算1万元。
3.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二)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工作安排,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专项监督检查,以2000元/个项目的标准收费,预计检查20个项目,项目4万元(据实结算)。工作内容包括书面审查被检查单位的采购项目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编制工作底稿,汇总违法违规问题,起草处理处罚建议,汇总检查数据信息,协助起草检查工作报告。
(三)政府采购纠纷处理服务
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按一诉6000元/场,二诉3000元/场的标准收费,据实结算,预算3万元。
四、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3年(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五、承接主体申请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响应人须承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委派不少于2名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不包含实习律师)作为项目固定服务团队,并指定一名主办律师。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服务团队律师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在政府采购法律实务工作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应急协调处理能力;能及时回应单位提出的咨询;对政府采购涉法事项能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处理完毕。
(四)响应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为虚假材料,取消参与比选资格。
六、比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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