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法律顾问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K25-FW-01231
1.招标条件本招标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法律顾问机构项目,招标人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高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治企能力,确保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重点工作合规开展、防范风险,更好服务铁路改革发展,现就选聘法律顾问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选聘法律顾问机构。
2.3 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成立5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投标人能组建相对固定的3人及以上律师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合伙人身份且具有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法律顾问从业经验;
3.5投标人须具有服务A股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3.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
4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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