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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预算:20万元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拟对《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JSTCC2500113971

系统编号:CGJH[2025]00146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项目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采购算或最高限价将被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项目主要内容: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需《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分包、转包的承诺)。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7月19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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