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三峡担保集团”)开展采购2025年第一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现公开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拟转让债权共计43笔,涉及29个客户,均已采取司法追偿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现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卖方尽职调查工作。
三、限价金额
人民币20万元(含税)。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对2025年第一次批量转让的不良资产开展卖方尽职调查,并形成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资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相关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情况),意见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确认。同时,律所应查询拟转让债权执行文书、抵质押物登记信息,并前往抵押物现场核实实物状况,查明可能影响执行的不利因素。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5个自然日内完成。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办理有效的年审手续。
(三)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未受到主管(监管)部门或者律师协会的处罚。
(七)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九)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与投标。参选人须确认与采购人不存在利益冲突。若与采购人关联方存在法律合作关系的,不得参与投标。前述关联方具体包括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集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主体。违反前两款规定,采购人后期发现存在前述情形的,有权单方取消中选人资格,已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支付服务费用,相关投标均无效。
不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律所,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聘谈判,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六、获取采购文件期限
(一)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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