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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18万元

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询价公告

    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拟采取诉讼形式解决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现通过询价方式选聘1家律所事务所代理该诉讼案件全流程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额: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3亿余元

案情简介:询价人以“股+债”形式进行目标公司股权收购所形成的股东借款本息,借款人住所地在四川省广安市。

二、工作内容

接受询价人委托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代理服务包含诉讼(含一审、二审和再审)、执行、因本诉引发的衍生程序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管辖权异议、撤销权之诉、代位求偿权之诉、应诉、听证、复议、申诉、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参与执行分配、破产清算、行政诉讼等各类法律程序或事项)。

三、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服务费为一次性含税包干价,费用不高于18万元(含)。

报价人应对完成项目内容进行全面的费用预算,充分计算和考虑其完成本项目所需要支付的人工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并计入报价,询价人不承担报价人中选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完成年度考核。

(三)须3年内(成立不满3年的,自成立以来)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单位名单,报价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2023年1月1日以来独立代理标的额大于1000万元(含)的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至少3项,报价人须提供代理合同或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

(五)能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的团队,委派至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

(六)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服务期限

完成本次询价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为止。

六、服务报价方案提交

请有意向的报价人于2025年7月25日11: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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