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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某部“房地产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招标(第二次)

  • 招标单位:
  • 招标预算:19万元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房地产纠纷”法律服务 (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ZALCZG-F3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房地产纠纷”法律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江苏省

南京市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案件审理终结并执行完成,包含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所有程序。

 

说明:投标方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19万元;

3.最高限价:19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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