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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水利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湘潭市水利局
  • 招标预算:6万元

各律师事务所:

  因业务工作需要,湘潭市水利局拟在湘潭市区范围内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比选。

  一、服务范围:湘潭市水利局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6万元/年(含税)

  四、服务内容

  (一)常年法律顾问

  1.法律咨询。对聘方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的、简单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重点为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提供规范指导,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条款的适用、回复提供律师专业意见。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代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法定职权范围内审查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决定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被聘请方应及时安排顾问成员以保证随时响应。

  5.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行政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7.应聘请方要求,参与行政执法听证活动,提出听证意见。

  8.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二)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

  担任聘请方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所有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专项事务(案情复杂、标的较大的案件或立法、出台重要规范性文件等疑难复杂事项可另行协商购买专项法律服务);在代理诉讼或非诉讼项目过程中,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全力提高胜诉率。

  五、参与条件

  1.参与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湘潭市区有常设机构,具有司法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机构成立3年以上,执业律师人数20人以上;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机构现为1家以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3.选派的服务团队人数为2至5人;团队成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专职从事法律事务4年以上(含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如选派人数超过3人的,团队内可以有一名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的律师助理;选派人员应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主要执业方向为行政法、工程建设有关领域。

  六、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拟任我局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所报价格应涵盖本公告第四条所有服务内容;

  6.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下午18: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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