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编号: YG25ZG0003166
项目地址:天津天津市北辰区双环路57号振业地产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房地产业
资金来源:国有100%
项目概况:因公司需要,根据振业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司对服务类“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公告名称: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发布时间: 2025-07-18 00:00 至 2025-07-28 09:00
公告内容:
关于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招标公告
一、项目介绍
因公司需要,根据振业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司对服务类“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三、招标项目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双环路57号振业地产。
四、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为招标人的规范化、合法化运作和管理提供咨询、顾问意见;
2.解答招标人经营、管理及对外业务往来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3.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招标人在经营、管理及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规章制度、合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会议文件、决议以及招标人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4.应邀出席、列席参加招标人的重要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监事会、其他商业决策会议等),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参与招标人重要经营决策活动(如涉及公司的收购、兼并、投融资、重大资产处置等)的法律审核与论证,参与重大业务和经济项目的谈判;
6.代表招标人出具声明书、律师函等,以信函方式为招标人催收各类应收款项;
7.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对外发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公示、声明、对外承诺、投标文件等)进行法律审查;
8.提供与招标人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
9.就招标人业务活动及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建议,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适时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向相关对象发出律师函;
10.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专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协助招标人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12.受托代理招标人参加诉讼、仲裁、复议和纠纷调解活动,前述服务内容双方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按照本公告第六条确定服务费用;
13.协助招标人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风险评估;
14.及时响应并处理招标人的突发性事件;
15.与招标人经营、管理等有关的其他属于常年法律顾问范围内的法律服务;
16.双方商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前述服务内容双方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确定服务费用;
17.中标人法律服务的对象包括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兄弟公司及兄弟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振业集团在天津地区成立的其它项目公司及物业公司)。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1.1单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2024年7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及指派的顾问律师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文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服务要求
2.1投标人应指派满足上述条件的专职律师作为招标人的顾问律师。
2.2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及时作出回应并正确解答,一般应在4小时内作出回应(包括口头答复),并能提供具体的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2.3能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一般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2.4协助招标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与合作单位、政府、业主的往来文件、信函等资料进行法律风险排查,并提出有效的应对和解决方案,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
2.5合同期内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两至三次法律培训。
2.6 代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想方设法争取胜诉,最大程度维护招标人利益。
六、招标控制价及服务费用
1.招标控制价
1.1本项目基本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1万元。
1.2本项目代理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收费,以《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2016版)》第四条规定收费标准为基础,折扣率控制价为0.8。
2.服务费用
2.1基本服务费及代理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收费,以中标单位所报费用为准。
2.2标的额在100万元(含)以上和难度较大或情况特殊的案件实行风险代理,及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考《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2016版)》,由中标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与招标人另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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