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SJJKFQ-HYSC(CS)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本喀什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万元,招标人为喀什经济开发区加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且不限于喀什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建设期间、投产落地阶段的法务咨询、法律文书的审查、法务监督、法务审查等法务相关服务,且满足专职律师跟进项目、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法律业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近 3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近 3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 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上述网页截图打印(打印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7月 18日 10时 00分到 2025年 07月 24日 20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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