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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铁塔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招标预算:172万元

广东铁塔 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铁塔 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BGCG-GDTT250032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广东铁塔 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BGCG-GDTT250032 )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 1 ) 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提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活动方面的法律服务,主要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咨询、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或律师函、参与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参与处理纠纷、规章制度审核、协助开展宣传教育、协助处理工商事务和知识产权事务、劳动关系等法律服务。

( 2 ) 基于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律所需指派 6名(份额一4名,份额二2名)常驻律师在公司办公场所进行工作,工作时间随同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实行全日制;合同审核的时限要求为一个工作日内,重要合同的时限要求为二个工作日内。

1. 6项目预算 : 含税预算金额为 172.8万元(按税率6%测算),本项目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签订金额。

1. 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 段 。

1 . 8成交供应商 数量及 成交 份额:本项目 划分 2个份额, 选取 2 名 成交供应商, 具体划分如下:

份额序号

份额占比

预估含税金额( 元)

实施地域

份额一

66.67 %

115.2

省公司( 67%)、广州、佛山、肇庆、珠海、阳江、江门、湛江、云浮、 韶关、潮州、揭阳、河源 、 中山、茂名

份额二

33.33 %

57.6

省公司( 33%)、深圳、东莞、汕尾、 惠州、梅州、清远、汕头

1. 9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 不 含税 总 报价最高限价, 供应商不含税总报价超过不含税总报价上限 1630188.67元 的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1. 10 分包转包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 成交供应商 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广东铁塔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 。

2. 2合同有效期 : 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

2.3服务地点:广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2. 5 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实施采购,合同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分公司与 成交供应商 签订合同。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 依法设立: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且必须提供合法 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法律顾问同类业绩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 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有总所、分所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1.3人员要求: 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须配备 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的团队,至少包括4名常驻事务律师(不含项目负责人)。常驻事务律师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第二天开始入场办公。

证明材料要求: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 供律师执业许可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参选单位或其分 公司缴纳的 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常驻事务律师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参选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2 信誉要求 :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下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下属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3 关联企业要求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 供应商 须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3.5 分包转包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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