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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银川市某项目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6万元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银川市某项目诉讼及过程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下称:比选单位)对所承接的银川市某项目所需诉讼及过程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比选)。现面向社会公告,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1)为本项目所涉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意见或建议。根据比选单位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案件重大决策、重大疑难问题等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比选单位要求列席相关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分析;
(3)参与全案诉讼、执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执行程序、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业主单位或关联方反诉或另诉案件、保全置换、债务人破产的债权申报及回收),参与同对方当事人、政府、法院以及其他相关案外人的谈判及协调工作。必要时根据比选单位需求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送律师函;
(4)如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诉讼或执行和解,参与起草、审查、修改和解协议,提出意见或建议;
(5)如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诉或另行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与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沟通并办理置换保全事宜;
(6)每月25日前,向比选单位书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7)双方认可的和案件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2.服务范围
本次比选项目为银川市某项目诉讼及过程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含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诉讼及非诉程序。
3.服务期限
自中标之日起至代理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完毕之日止。
4.服务目标
为比选单位代理诉讼案件,在24个月内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回收债权。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立案12个月内回收金额未达到判决金额60%的,比选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解除委托。若债务人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并保全比选单位资产的,中标人应立即办理置换保全事宜,用其他非现金资产或保函置换现金保全。若中标人于收到保全裁定后45日内未能置换出现金的,比选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二、比选流程
1.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将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比选单位指定联系人,取得回复后方为报名成功。比选单位核实报名信息后将比选文件及案情披露资料回复至报名邮箱。
2.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须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比选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提交至比选单位指定联系人。
3.开标与述标:开标时间由比选单位根据安排确定,比选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按签到顺序/□签到时抽签)确定。
4.述标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被授权人为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为团队主办律师,述标时须本人到场述标。授权代表未到场述标的视为放弃述标资格。比选申请人为省外单位的,可线上述标(述标顺序按提交比选申请文件顺序确定)。
5.评标:比选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
6.定标及中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排序,取不低于3家为中标候选单位。比选单位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竞争性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综合确定中标人。比选单位及评审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7.签署合同。
三、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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