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聘请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卫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聘请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平台(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平卫采磋商-2025-9
2、项目名称:卫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聘请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5674号-1 |
卫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聘请项目(三次)包二 |
200000 |
2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卫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聘请项目(三次),本项目包二聘请法律顾问服务于司法局、住建局、卫健委、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1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只能投报一个标包;不允许同时投报多个标包,否则其所有标包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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