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民医院2025年聘用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规范选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 经研究,现我院拟对 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特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采购基本信息
1.采购人:惠东县人民医院(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主体及资金性质的规定)。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因本项目服务内容、标准相对统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三十二条关于询价采购适用条件的规定)。
3.项目名称:惠东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登记注册,持有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服务团队熟悉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具有相关的医疗争议解决实务经验,执业律师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实践经验。
三、 服务内容和要求
供应商拟派提供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1、按要求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讨论,为我院的重大决策、重大决定的合法性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为起草的重要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等。
4、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回答有关法律方面的咨询事项;出具律师函、授权声明、权利声明等法律文书。
5、辅助采购人完成重大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初审等工作。
6、代理各类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代拟诉讼答辩状,按时整理、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作为采购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上述各项工作中,1-5项服务内容,实行整体包干,报价包含项目全额含税发票、相关工作人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异地费用及企业利润,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应由采购人向法院或有关部门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等除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第6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人另行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按相关规定给予优惠,并视案件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 、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年,服务时间:自2025年8月23日至2026年8月22日。
请各报价单位就该采购项目内容进行报价(须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扫描后电子档请于2025年7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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