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建水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建水县人民医院根据业务需要,拟增加一家法律顾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建水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建水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Q53GX1025001235
2.2 项目名称:建水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2.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3.00万元。法律顾问代理医院进行诉讼、调解(包含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两次以上)或仲栽活动时,涉案标的超过贰拾万元的按《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计算,最少下浮50%收费,贰拾万元以内(含贰拾万元)不另行收费。
2.5 采购需求(范围):完成建水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服务内容”。
2.6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或者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或者评价不合格不予续签。
2.7 服务地点:建水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注:本项目成交单位为院方优先考虑代理诉讼、调解等法律问题单位,但不保证所有诉讼、调解等都交由本项目成交单位代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或分公司参加比选的,应当提供总所或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每家总所或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总所或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3.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7月1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7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办理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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