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编号:TC23090L1
1.2 项目名称:光大金融租赁外部常年法律顾问入围项目(航空业务类-境外律师)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中标人数量:1家。
1.5 中标人合同签署周期及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除非一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不再续约,合同期限以一年为周期自动顺延,顺延次数不超过两次。
2 招标内容:常年外部法律顾问服务(航空业务-境外律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设立地所在法律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中国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
(2)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中的至少一处设有办公室或分支机构,成立5年(含)以上,拥有30名(含)以上律师;
(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在1个航空设备租赁项目中担任牵头律师(Leading Counsel);
(4)投标人律师团队要求: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合伙人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合伙人应执业10年(含)以上,经办律师中至少有3人执业5年(含)以上;
(5)投标人及其拟委派的律师2018年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提供声明函);
(6)在以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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