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将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专业领域专项法律服务(社会安全领域)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
二、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专业领域专项法律服务(社会安全领域)。
三、项目情况:
专业领域专项法律服务(社会安全领域)。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声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依法办理了年检备案,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禁止情形:
参加本次比选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律师事务所;
(3)与比选单位、其他律师事务所恶意串通;
(4)向比选单位、评分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属于不合格律师事务所,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其参选或中选资格将被取消。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工作时间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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