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联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法务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ZCQWBZ-F3001/CLF0723SC00JG57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66,000.00元/年;
3.最高限价:人民币66,000.00元/年;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022年1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2022年1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7:0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