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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通知

  • 招标单位:福州市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通知

律师事务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3号)的通知,法律援助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为做好2024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接主体的基本条件

  作为承接主体的法律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值班律师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7.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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