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黔东南分行法律服务(诉讼案件案件委外律所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8:00整
公告说明:就贵州银行黔东南分行法律服务(诉讼案件委外律所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进行征集
一、项目名称
贵州银行黔东南分行法律服务(诉讼案件委外律所代理法律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及需求
因我行与XXX保安公司及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目前正处于劳动争议仲裁阶段,为充分运用好律所律师专业性,维护我行合法权益,我行拟将与XXX保安公司及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件采取委托律所代理(本次采购为打包采购,各阶段费用报价均包括4个案件的代理费。各阶段费用根据相应的各个案件进展流程据实付费。4个案件中,任何一个案件如有相应的诉讼流程发生,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支付发生新流程的案件代理费;如某一案件无相应的诉讼流程发生,则该案件不签订代理合同,不支付未发生新流程的代理费)。同时,考虑到今后我行不良贷款催收等,入选律师事务所将纳入我行律师库管理,今后涉及到不良贷款诉讼清收需要委外律所清收时,直接在律师库内选聘。
三、潜在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及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通过年检备案。
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含律师事务所变更登记页、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律师事务所处罚记录页)。
(二)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律师事务所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三)具有较强的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与各级法院沟通协调较好,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金融法律服务团队,有代理银行、劳动争议案件相关业务的经验。
提供近三年来有相关法律服务成功案例及团队介绍材料,且至少提供一笔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佐证材料(代理协议等)。
(四)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机制
提供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机制清单(制度/流程/机制的名称、基本内容)。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提供经营场地地址及照片等证明材料;经营场地若为自有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载明价格所在页可不提供);或其他合理证明材料。
(六)律师事务所及其主要负责人未被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律师事务所及其主要负责人未被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复印件。
(八)指定由擅长金融领域(如按揭、消费金融等)、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律师团队来代理项目的诉讼、执行和清收处置等。一旦指定代理律师,在协议有效期内原则上不调换,除经我行同意调换的除外。
提供承诺函,承诺与由擅长金融领域(如按揭、消费金融等)、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律师团队来代理项目的诉讼、执行和清收处置等,且在协议有效期内不调换,除经我行同意调换的除外。(格式自拟)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上述提供资料请按所列顺序摆放并逐页加盖公章,扫描形成一个PDF或WORD格式文件(形成多个文件的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须对资料的清晰程度负责,若因资料模糊不清导致征集审查不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资料中禁止出现任何附加条件的声明、说明等,若出现上述情况做未提交处理。
四、报名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