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招标人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招标范围:负责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境内公司5家,分别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博深贸易有限公司、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有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境外公司6家,其中美国公司3家:博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先锋工具有限责任公司、美国赛克隆金刚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泰国公司:博深工具(泰国)有限责任公司,加拿大公司:赛克隆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公司:博深普锐高(马来西亚)工具有限公司。对于适用中国法律的所有境外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于适用境外法律的所有业务需提供能力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BSGF-2025-ZBFW-0021
3.项目类别: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有企业、生产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常年法律服务业绩,并具有境外业务的法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服务单位出具的盖章版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4名执业律师,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执业8年及以上,并达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以上级别,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国有企业、生产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服务业绩,并具有境外业务的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其他成员至少1人具有国有企业、生产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服务经验,并具有境外业务的法律服务经验。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况;
(2)投标人及服务团队成员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3)投标人及服务团队成员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4)投标人及服务团队成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服务团队成员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自2025年7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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