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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2028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 招标预算:3.5万元

医院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ZSY-CFW-YB-2025036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5000元/年

4.服务期限:3年。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失信等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不给予价格扣除。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近一年内受到与本采购项目内容具有相关性的重大行政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公告相关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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