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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律诉讼代理招标

  • 招标单位: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招标

我公司就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需开展诉讼代理的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2诉讼服务: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审律师代理

具体工作如下:

1.结合实际情况编写答辩状;

2.提供的证据,进行归集和整理;

3.与起诉法院进行沟通和联系,实时监控诉讼进度,及时反馈诉讼的具体情况;

4.代理办理庭审和执行结算的法律事务;

5.代理办理财产保全等法律服务;

6.诉讼期间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7.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1.3律师服务费约:1.64万元

案件争议标的:35.3534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费率为 5%;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50万元(含50万元),费率为4.5%

2. 报名要求

2.1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

2.2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及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2.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服务团队要求应当组建为本项目所需的律师团队。律师团队应当由2名专业律师组成,其中团队负责人专职执业时间不得少于10年;具有较强的协调处理各项法律事务的能力;熟悉民商事领域各类法律诉讼和非法律诉讼事务;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庭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1资质材料: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近三年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公司简介。

3.2报价函(下浮系数报价)

3.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3.4工作安排方案

3.5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一份盖章版PDF扫描件(拷进光盘或U盘),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

4.报名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