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招标
我公司就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需开展诉讼代理的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三岸大桥--蒲庙大桥)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2诉讼服务:项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审律师代理
具体工作如下:
1.结合实际情况编写答辩状;
2.提供的证据,进行归集和整理;
3.与起诉法院进行沟通和联系,实时监控诉讼进度,及时反馈诉讼的具体情况;
4.代理办理庭审和执行结算的法律事务;
5.代理办理财产保全等法律服务;
6.诉讼期间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7.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1.3律师服务费约:1.64万元
案件争议标的:35.3534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费率为 5%;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50万元(含50万元),费率为4.5%。
2. 报名要求
2.1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
2.2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及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2.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服务团队要求应当组建为本项目所需的律师团队。律师团队应当由2名专业律师组成,其中团队负责人专职执业时间不得少于10年;具有较强的协调处理各项法律事务的能力;熟悉民商事领域各类法律诉讼和非法律诉讼事务;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庭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1资质材料: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近三年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公司简介。
3.2报价函(下浮系数报价)
3.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3.4工作安排方案
3.5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一份盖章版PDF扫描件(拷进光盘或U盘),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
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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