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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单位招标

  • 招标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 招标预算:20万元

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调整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服务律所聘用管理方式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现就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意向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提供法律服务。

2.服务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项目实施地点:

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提供场地。

4.项目预算:

总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包含:

1)年度基础服务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00)

2)工会法律服务费: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

3)年度考核激励费: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视考核情况支付)

二、项目服务需求

1.服务律所应成立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服务团队总负责人应由合伙人律师担任,并可调动全所资源提供服务;至少1名律师具有民事法律服务经验;至少2名律师具有集体劳动争议(10人以上)处理经验。

2.服务律所应保证每个工作日至少有2名律师、1名律师助理在职工服务大厅全天现场办公。

3.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时间内确保法律咨询电话及时接听,并向来访者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根据区总工会工作要求,提供工作时间外(包括但不限于周一至周五延长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预约现场接待服务及电话咨询服务。

4.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5.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依规做到应援尽援。

6.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培训等服务。

7.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

8.提供区总工会合同审订服务。

9.根据区总工会要求开展法治体检工作。

10.接受市、区总工会指派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参与磋商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近三年来律师事务所或本所执业律师没有受到律师协会或执业监管机构的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记录;(3)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本次比选的律师事务所,每家律所只能向隶属于本律所的一支律师队伍发放法人授权书,即同一律师事务所,只能派出一支律师队伍参加本次比选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接受分包形式。

四、磋商报名方式

1.参与单位需要将意向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与工作人员电话沟通,确保邮件发送成功。

2.参与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00

3.预计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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