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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核验法律顾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招标预算:40万元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核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委托就“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核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H2023141)”采用简易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QH2023141

    二、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核验法律顾问服务

    三、标的内容:

    2024年,采购人依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面向前海金融机构发放专项扶持资金。计划采购两家律师事务所,对申报专项扶持资金的金融机构申报材料开展第三方核验。(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和商务条件)

    最高支付上限:总预算金额为40万元。共招两家中标人,每家中标人预算金额为20万元,通过资金扶持申报系统将项目轮流分配给两家中标人。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报价要求

    1.招标控制价为:40万元;

    2.单个投标人投标报价上限为:20万元;共招两家中标人,每家中标人预算金额为20万元,通过资金扶持申报系统将项目轮流分配给两家中标人。

    3.分项报价中的投标总价需包含投标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3.1.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支持费用;

    3.2.中标人工作人员工资;

    3.3.中标人的办公、通讯;

    3.4.中标人以各种方式将文件资料发送至甲方的费用;

    3.5.产生的一切税费。

    七、标书获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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