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招商港口(华南)散杂货营运中心2024年度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1100000175154292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2023-11-23 17:00:00
联合采购人:赤湾海运(香港)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妈湾港航有限公司,东莞深赤湾港务有限公司,东莞深赤湾码头有限公司,深圳联达拖轮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拖轮有限公司,深圳赤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招商港口(华南)散杂货营运中心2024年度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G1100000175154292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与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诚信要求:
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3)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①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②供应商指定律师须具有国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有效期内),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③供应商须承诺守法经营,报价时须提供承诺函。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2023-11-27 08:00:00
回复截止时间:2023-11-27 08: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11-27 09:00:00
文件开启时间:2023-11-2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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