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中公司法律顾问单位招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中公司法律顾问单位招采
2.项目编号:YGF-2023-C1108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内容:贵中公司法律顾问单位招采竞争性磋商,选取2家法律服务机构,为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会议咨询(项目咨询)、培训、合同、制度审查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招标预算:460000.00元
6.最高限价:230000.00元
备注:本项目选取2家法律服务机构,每家服务机构在本项目所占份额均为招标预算的50%,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预算的50%(即230000.00元),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7.服务期:壹年(具体执行时间按合同约定)。
8.服务地点: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为准,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业资格要求:
(1)须具备相关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
备注: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
1.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00: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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