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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项目公告

  • 招标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三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项目/标段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日常业务或经营管理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合同事务服务、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时,如履约情况为优的,可续签,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2.3服务地点:成都市。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均可);

3.1.2须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2022年度经司法局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1)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向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2)团队负责人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注:以上(1)(2)两个业绩须同时具备。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主要人员配备要求:服务团队不少于三名律师,比选申请人应指派其中一名为本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持有律师执业证10年及以上的律师且为律所合伙人。其余至少一人须为持有律师执业证5年及以上的律师,服务团队顾问律师都应有A类律师执业证。(团队负责人需提供任命书或律所盖章的文件证明其为律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未标注类别的视为A类律师执业证)

3.2其他要求

3.2.1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2.2未担任与比选人有直接出资关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公司名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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