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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丹江、武当山、竹山、竹溪、房县、神农架林区)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十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丹江、武当山、竹山、竹溪、房县、神农架林区)招标公告

十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丹江、武当山、竹山、竹溪、房县、神农架林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YH-2023-11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十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丹江、武当山、竹山、竹溪、房县、神农架林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服务点:丹江、武当山、竹山、竹溪、房县、神农架林区。

服务期限:5年。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入围家数:3

2.2招标范围:入库律师事务所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委托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涉法问题论证咨询、重大项目谈判、合同文本起草与审查、尽职调查、沟通协调司法机关、翻译法律文件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合格。符合前述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是分所的,其资质条件、评审标准等以分所相关材料为准。(要求: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至少应包含首页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在停业整顿期间;未被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处罚并在停止执业期间;

4)律师事务所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在为农行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过损害农行利益情形的;

②近五年内与中国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发生过诉讼争议的;

③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

5)律师事务所禁入情况。律师事务所所投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6)律师事务所回避情形。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律师事务所关联关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同一律师事务所总部(总所)、该律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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