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3-251医疗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医院磋商公告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3-251医疗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潜在供应商在吉大一院采购招标信息管理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251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3-251医疗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医院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限价 (万元/年) |
服务期限 |
1 |
医疗纠纷案件代理 |
32 |
3年 |
注:
1.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2.简要技术规格:详见医院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
3.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3诚信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