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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医院医疗欠费追缴委托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招标单位:建湖县人民医院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建湖县人民医院医疗欠费追缴委托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建湖县人民医院医疗欠费追缴委托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医疗欠费追缴委托法律服务项目

3. 采购需求建湖县人民医院出现医疗费用欠费时(出院或在院患者住院预缴款小于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情形),由中标方负责收集信息、寻求担保、提起诉讼等与追缴相关的工作

4.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5. 付款方式:按中标方实际收回的医疗欠费进行结算;中标方按季度提供明细清单,经采购人审核后根据中标收费标准计算其服务费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且正在执业中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20231117日至20231123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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