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QA-2025032-CS)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度,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拟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需选派3名驻厅律师。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年服务期满后,在采购预算能够保障,服务内容和价格没有变化,合同双方无异议情况下,双方可直接续签1年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1.3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3.5供应商为本省省级法律服务定点入围单位(以《陕西省省级单位2025年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相关信息为准,提供入围结果公告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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