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通尤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及清收流程外聘律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就南通尤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及清收流程外聘律师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通尤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及清收流程外聘律师项目
二、采购编号:
NTCG-FW-25020;JSTCC2500511975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采购人拟就南通尤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清收流程外聘律师进行采购。
最高限价(含增值税):80万元,其中固定费用部分不超过5万元。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资金来源:自筹。
【续签管理:
□采购人可按成交供应商《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本期服务结束后2年内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且合格的供应商多于2家(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正常进行;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且合格的供应商只有1家,则本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并通过年检,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金融不良资产债权或物权处置服务的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
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屏)。
5、供应商及其律师未被列入采购人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采购人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要求(须同时提供利益冲突检索报告,并签署利益冲突承诺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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