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四川省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某单位刑事法律风险和维权专项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SCYI-F3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成都市某单位刑事法律风险和维权专项服务项目 |
详见 第二部分 |
成都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项目预算:1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落实凡采必入要求,谈判前,供应商要完成军队采购网注册,并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以总所名义参与谈判的,其应当在采购人所在地的地级市具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设立日期与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已期满3年(分支机构的设立日期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数据为准,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至 2025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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