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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案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招标预算:18万元

案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采购管理办法》,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某案件的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项目名称:案件法律咨询代理服务

(三)项目金额(含税):人民币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该费用包含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办案费用,不包含应法院要求开展鉴定等的费用。

(四)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结案,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做出调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竞标的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能承办案件的执业律师和相关从业经验。

三、采购需求

为我厅代理与某公司的合同纠纷,标的为北海市某地4平方千米。详细案件资料可致电联系人索取。

四、投标资料

竞价的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1.报价函及代理方案。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书面承诺书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竞价开始后、评审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2。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盖章后递交。文件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公告期限、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自本公告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之日起3日为公告期限,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或者邮寄(以寄到时间为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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