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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香港联合交易所境外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31万元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组织香港联合交易所IPO保荐承销服务、审计服务、承销商境内外法律顾问服务、发行人境内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香港联合交易所IPO保荐承销服务、审计服务、承销商境内外法律顾问服务、发行人境内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FJYS2025-090-1

1.3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不含税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1

1-1

保荐服务

1项

431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公司上市之日或公司约定的其他时间;

服务地点:中国地区(含香港地区)。

1-2

承销服务

1项

按实际募集资金的4.71%计算

2

2-1

IPO三年审计服务(含IT审计)

1项

3400000元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上市发行之日为止,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服务地点:中国地区(含香港地区)。

2-2

加期服务(含IT审计)

1项

840000元/期

3

3-1

承销商境内法律顾问服务

1项

950000元

服务期:本合同包招标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港股IPO所需的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上市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服务地点:中国地区(含香港地区)。

3-2

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服务

1项

3910000元

4

4-1

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服务

1项

1570000元

服务期:本合同包招标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港股IPO所需的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上市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服务地点:中国地区(含香港地区)。

4-2

发行人境外法律顾问服务(含写招股书)

1项

5960000元

注:投标人可按照合同包号,对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投标人投标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在合同包三与合同包四中自行选择投一个合同包,如果两个合同包同时投标,其合同包三和合同包四的投标文件将都被拒绝,请投标人慎重选择。

1.4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4.31万元;合同包二投标保证金:4.24万元;合同包三投标保证金:4.86万元;合同包四投标保证金:7.53万元。

1.5其他:/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信用记录查询: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或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及相关执业许可证。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具有在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保荐人名单中(注册机构或持牌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具有承销资格的证明文件。

2.2.2 投标人承诺履行合同时能符合中国(含香港)监管当局规定的从业条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合同包二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须提供: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②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或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参与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或撤销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券市场禁入等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形。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及相关执业许可证。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承诺履行合同时能符合中国(含香港)监管当局规定的从业条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但只接受同一品牌体系下的成员所联合投标。

合同包三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须同时提供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境内)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境外)。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信用记录查询: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或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及相关执业许可证。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承诺履行合同时能符合中国(含香港)监管当局规定的从业条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合同包四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境内)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境外)。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信用记录查询: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或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及相关执业许可证。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承诺履行合同时能符合中国(含香港)监管当局规定的从业条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不含节假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