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法律宣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法律宣传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采购人为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法律宣传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主要内容:以残疾人为重点,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权益保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与磋商组织)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法律宣传项目;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001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法律宣传项目)的响应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到2025年5月6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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