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水电公司破产重整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北川水电公司破产重整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选聘项目已具备招采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挂网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概况: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水电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在绵阳市北川县境内的涪江支流通口河上游段白草河流域投资开发的白羊、干松坝、小坝、开坪四个梯级电站,设计总装机12.4万千瓦,除白羊电站外均已实现并网发电。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24年7月人民法院选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联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北川水电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详情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厦水电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络链接等渠道查询。
1.1.2比选范围: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比选人参与破产重整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持配合完成投资报批、配合比选人参与投资人遴选、完成重整方案或计划制定并配合完成裁定、配合完成重整事项开展投后管理等工作(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4项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1.2 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后1年止;如投资计划中途终止,则从比选人书面告知投资终止之日止。
1.2.2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行业指引规范等要求。
1.3 资格要求
1.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1.3.3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满足下列情况之一:①律所被人民法院指定为破产管理人(含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破产案件管理的;②律所为人民政府或行政机关、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1.3.4主要人员配备要求:团队成员不少于4名律师,都应具有律师执业证,比选申请人应指派其中1名律师为本团队负责人。
1.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6信誉要求:不存在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1.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3.8其他要求:
①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为分所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取得总所授权,且总所只能授权1家分所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比选申请人与北川水电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存在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为北川水电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及其联合体成员、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等。
1.4 获取比选文件
1.4.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携带:
①有效的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
②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到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1406室(14楼)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1.4.2 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25年5月15日17: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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