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江苏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立法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南京市体育局
  • 招标预算:15万元

《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及立法后评估法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体育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及立法后评估法律服务(二次)(项目名称)进行线下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ZZ-W-2025F04157

2.项目名称:《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及立法后评估法律服务(二次)

3.项目预算:1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5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

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