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遴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昌江县、乐东县。
三、服务期限:2025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
四、项目内容
(一)就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二)对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协助评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
(三)参与我局重大项目、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进行论证、起草和审查工作。
(四)就涉及我局面临或者已经发生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提出法律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或者参与非诉讼协商、调解。
(五)接受委托,具体案件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活动。
(六)参与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七)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五、经费预算
本次遴选最高限价7.5万元,最低限价下浮10%(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六、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七、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报名材料内容及要求: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证明)、报价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报价函(以上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律师事务所简介、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简历、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装订密封加盖律所公章。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存入U盘附于申报材料中。
(二)报价材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响应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三)提供一份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4月29日下午18时,邮寄截止时间以签收为准,寄出时请及时告知联系人邮寄情况。
(五)我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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