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骨伤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骨伤医院现拟对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遴选项目进行院内磋商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骨伤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GXGSYY-CGB-YWB-2025-02
服务主体:1.广西骨伤医院;
2.医院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3年。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 单位 |
个案代理费用 |
单价限价(万元) |
总价限价(万元) |
简要服务需求 |
1 |
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服务 |
3年 |
按广西律师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见附件1)不高于60%另行收费(含税) |
4.0万元/年 |
12 |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
说明 |
1.固定费用:本项目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所有响应供应商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2.个案代理:合作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以医院代理人身份参与诉讼或仲裁时,医院另外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按广西律师收费标准不高于60%另行收费(含税)。律师事务所应优先办理采购人诉讼代理业务。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国内注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中心)执业许可证;
3.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未收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处分,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的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律所严格遵守关于利益冲突的规定并承诺:在招标报名之前,不存在以采购人为诉讼或仲裁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的情形;且将不在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采购人的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2)具有丰富的为医疗机构或其他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提供近3年内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主要业绩和成功案例。
(3)顾问律师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服务5年以上,并具有为三级甲等医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4)熟悉行政法、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
(5)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完善的硬件设施,拥有1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提供顾问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及主要业绩介绍。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五、报名(资质)材料: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中心)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重大税收违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截图。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