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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5万元

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我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向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3年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应为正常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二)参选单位须在银川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三)参选单位组建的项目组负责人律师执业必须超过10年。

(四)参选单位最近3年未被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参选人提供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现场核查合同原件)。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选单位进行查询,参选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如参选单位代表人不是法人,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参选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五)项目组负责人(所有)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代理本案律师团队同类项目业绩(服务合同复印件)。

(七)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八)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四、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比选。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抽取评审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组成。

(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评选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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